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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该如何申请?

2025/11/13

居转户是上海市针对长期在本市稳定工作和居住、并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持证人员设立的一种户籍迁入渠道。

一、 核心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特殊情况或享有激励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计算从首次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之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日止。
期间居住证持证时间可以累计,但需在有效状态。

2.  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与个人所得税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
缴费基数应依法合规,补缴的社保年限不予计算。

3.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合理对应。

4.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这是常见的条件之一,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且被本市用人单位聘任在相应岗位。
5.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 激励条件(满足任一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相应缩短居住证持证和社保缴纳年限要求:

1.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可替代上述职称要求,并优先申办。
2.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持证和社保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5年。
3.  获得本市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一定比例且持股达到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或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达到一定条件的创新人才:持证和社保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3年或5年。
4.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持证和社保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5年。
5.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重大贡献或特殊人才政策。

三、 申请材料准备
以下为常规材料清单,具体可能根据个人情况和新要求有所调整:
1.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在线填写后打印。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需要体现户籍信息)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和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6.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落户自有房产需提供);或同意接受落户的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书;或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证明。
7.  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通过“随申办”等渠道在线获取)。
8.  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可通过“随申办”等渠道在线获取)。
9.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等。
10.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 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通常由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
13.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有随迁子女)。
14. 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四、 申请流程
1.  单位注册与审核: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需在一网通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
2.  个人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平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线上提交。
3.  受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  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现场受理或调阅原始档案。
5.  公示:审核通过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  办理迁户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部门出具批复。申请人凭批复等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至本市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 重要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本指南基于现行政策整理,具体申请时务必参照“上海人社”官方发布的新政策和实施细则。
材料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档案核查: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调阅申请人的人事档案,请保障个人档案材料齐全、存放规范。
信息一致性:保障姓名、身份证号、社保、个税、劳动合同等所有信息保持一致。
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建议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详细了解当前的流程和材料要求。